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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家相片鄭子遴


聖經記載耶穌在格拉森把污靈從一個人身上趕出來,那污靈名曰「群」,因為其數量眾多。我們通常稱有若干數量的生物做「群」、「團」,死物則是「堆」、「綑」,甚或「坨」,至於虛幻如鬼魔等,都統統以群分之。「群」只能表達數量而不能形容群體裡相互的關係和功能,但可以肯定的,是大凡「群」都有相同的趨向性,他們方向一樣、口徑一致,甚至外觀無異,驟眼看上去,就像複製品,如患密集恐懼症者,看到擠在一起的「群」,應該會受不了。


群的趨向性可以從羊、鳥、蜂和蝗蟲等生物身上窺見端倪,其潛在的破壞力不可謂不驚人,但更令人咋舌的,是群那種前仆後繼的精神,與其說是精神,不如稱之為無意識。群不分青紅皂白,不理是非對錯,不管三七廿一,只要有一種刺激牠們的神經觸突,就會一頭栽往同一個方向,同一個境地,真箇是火裡火裡去,水裡水裡去。牠們四肢發達頭腦簡單,最合適做死士。


人是萬物之靈,豈能給動物昆蟲界在這方面搶去風頭呢?因此人組成的群,可算是冠絕大自然,從建巴別塔到建黨建國,都是一副向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前進前進(重要的事說三次),意思就是不能前進都要前進,前面是死地都要前進,這就是群的最大特點。


與群相反的,是「獨」。獨的特性,就是與群相反,故群最恨的就是獨。獨對集體無意識深痛惡絕,永遠要求自己保持自由而清醒的狀態,他沒有群的生產力,當然更沒有群的破壞力,他有的是跟天地萬物共生的意識。一旦獨的數量增多,群就會被稀釋、渙散,像被耶穌趕出一樣的無主孤魂,最終寧願進入豬群墜落山崖而滅絕。因此,群的集體無意識驅使牠們要先下手為強,消滅獨,那就天下太平,和諧至死。


人禽之別,在於人可選擇成群或為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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